山西省石楼县常住人口不足10万,是该省6个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县之一。据报道,近期,石楼县多个涉改部门“三定”方案陆续出炉。改革中,全县党政机构减少了37.1%,事业单位减少了31.1%,行政事业单位科级职数减少11.8%。
“党政机构减少了37.1%”“新组建的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,加挂了5块牌子”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由县领导兼任,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”……石楼县的机构改革,措施实、步伐稳、力度较大。
近年来,山西等多个省份在县域开始了较具深度的机构改革。一个重要原因是,这些县,人口较少,大都在10万人以下,更“袖珍”的不足5万人。此前,《求是》下属的《小康》杂志曾提到,部分人口小县在发展中面临不少共性难题:财政供养入不敷出,财政支出主要依靠转移支付;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欠合理,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;事业单位“小、散、弱”;部分机构设置、运行体制等与县域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匹配……
在这种背景下,推进机构改革,势在必行。如今,透视石楼县“三定”方案可发现,精简是一大亮点。比如,县政府组成部门由26个精简为16个。随着石楼县党政机构、事业单位等精简,据初步测算,运行成本可降低5000余万元,人员经费可减少2200余万元。
精兵固然重要,简政不可或缺。中央推行机构改革,一再强调“必须坚持‘瘦身’和‘健身’相结合”。如何理解这句话?
一方面,身瘦了,责任不能“瘦”。“三定”的中心环节,就是把职责研究准、边界划清楚、责任定明确。因此,“三定”之后,各部门人员都应全力履好职、尽好责,不能因人员比原来少而卸责,不能因工作量可能增加而偷懒。
另一方面,“瘦身”后,还要防止权力越界。一般来说,机构精简后,行政领导也精简了,这就导致权力可能更加集中于某几个人手中。权力更大了,管得更宽了,但不能乱权,也不能滥权。如果该管的没管好,不该管的却插手,就背离了初衷。
此外,还需防止反弹。经过机构改革,人员臃肿、机构庞大问题得到解决了,但是,如果不强化监督,不盯紧人员安置,特别是不严格控制编外人员,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,弱化机构改革的意义。
值得一提的是,石楼县委编办主任称,“瘦身”与“健身”并举、“减法”与“加法”同做,涉改县最大化精简了机构、优化了职能。这一立足点值得称道,关键是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。瘦,要瘦到底;健,要健到位。减,要动真格;加,要不含糊。
机构改革,真正实现“瘦身”与“健身”并举,才能带来化学效应,真正造福于民。资源配置更精准,成本压缩更触底,效能提升更显著,正是机构改革的应有之义,也是公众最期待看到的结果。